正義網北京6月18日電(記者 林平)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今日召開“涉互聯網不正當競爭案件審理情況”新聞通報會,通報了互聯網不正當競爭訴訟所反映的突出問題,併發布該院審理的十大典型案例。據悉,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域名搶註、搜索引擎排名、商業詆毀、惡意插標等企業競爭行為。互聯網業界大佬百度、騰訊、奇虎等均有涉案。
  隨著互聯網產業的飛速發展,互聯網企業之間的不正當競爭也愈演愈烈,如何避免互聯網產業內部的混戰,將互聯網競爭引向真正的創新驅動發展,已成為當今中國司法面臨的嶄新課題。
  據統計,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以下簡稱一中院)2010年至2013年所審結的不正當競爭案件共計110件,其中涉及互聯網不正當競爭的占比30%。
  一中院調研發現,除了通過網絡發佈詆毀他人商譽、虛假宣傳這類傳統不正當競爭行為,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還主要體現在,因搜索引擎競價排名引發糾紛、互聯網企業同類產品互相干擾和涉及垂直搜索、搜索引擎的robots協議等新興技術手段或經營模式上。
  該院知識產權審判一庭庭長崔學鋒介紹,互聯網不正當競爭糾紛存在四方面突出問題:部分早已被法院判決認定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仍在持續出現,甚至還出現了某些互聯網企業重覆實施相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情形;從受害者轉變為施害者的情況頻發;互相實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增多;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新型表現形式不斷涌現。
  通報會上,一中院知產二庭庭長薑穎還發佈了近年來該院審理的涉互聯網不正當競爭糾紛十大典型案例。據介紹,在司法審判實踐中,一中院還就判決賠償數額過低的問題,根據具體案情,適當加大了賠償力度。新民事訴訟法實施後,該院還在兩起互聯網不正當競爭案件中,首次發出了訴訟行為禁令,及時喊停了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
  附:涉互聯網不正當競爭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杜邦公司訴北京國網信息有限責任公司侵犯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我國首個認定未經許可惡意將他人馳名商標註冊為域名構成不正當競爭的生效判決(2000年)。
  案例二、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等訴北京三七二一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針對同類產品不恰當的軟件衝突提示和警告構成不正當競爭(2005年)。
  案例三、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訴北京珠穆朗瑪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未經許可強行修改他人搜索頁面構成不正當競爭(2005年)。
  案例四、北京楓葉之都旅游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訴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我市首例搜索引擎排名案,認定網站自行設定自然排名算法規則不具有違法性(2007年)。
  案例五、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訴北京搜狗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設置進程阻礙用戶使用他人同類產品構成不正當競爭(2010年) 。
  案例六、上海漢濤信息咨詢有限公司訴愛幫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關於垂直搜索是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2011年)。
  案例七、北京金山安全軟件有限公司訴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關於商業詆毀行為區分於基本事實描述的認定(2013年)。
  案例八、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訴北京金山安全軟件有限公司、貝殼網際(北京)安全技術有限公司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關於散佈未經證實的消息構成商業詆毀的認定(2013年)。
  案例九、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等訴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惡意插標及劫持流量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2014年)。
  案例十、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訴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兩案——我院在現行《民事訴訟法》實施後首次發出訴訟行為禁令(2014年)。  (原標題:北京法院發佈互聯網不正當競爭典型案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dlajjarae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