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曉群)
  “服裝生意急需資金,短期借款,高額回報。”看到這樣的話語,尤其借款者還是“信得過裝潢”的熟人,您心動了嗎?
  1976年出生的王某是名個體經營戶。2010年春天,她開始在章丘市經營“步森”男裝專賣店,之後相繼設立了3處分店。2011年5月,王某又投資經營了“鑫盛樓”禮服飯店。但王某並不善於做生意,這些經營活動大多盈利微薄,甚至有的處於虧損狀態。在這一情況下,王某並沒有收手,反而想起了“歪招”——— 通過集資的方式“回籠資金”。
  2010年春至2011年11月,王某以自己從事服裝經營、急需融資為由,開始通過親朋好友向社會威剛外接硬碟集資。起初借給她錢的人比較少,不過由於王某前期按時還錢,給的利息又高,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將大筆錢款存放在王某那裡。
  這些受害人覺得王某有實體產業,又是熟人介紹,投資風險比較小。其次,王某支付月息比較高,回報普遍在5分、8分甚至10分不等。以5萬元錢為例,如果月息是5分的話,每月利息能拿到2500元,年利率高達60%。如此一來,集資一年就會收回3萬元的高額利息。通過這樣的方式,王某先後騙取了44名被害人的借款,共計7000餘萬元。在明知沒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王某將這些錢用於支付高息及購買汽車、旅游等個人揮霍,最終導致資金禮服鏈斷裂,至案發時尚有3416.905萬元沒有歸還。
  此案經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王某犯集資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餐飲設備推薦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這類案件的特點就是給被害人許以高過銀行的利息,但是高息的來源卻是之前的借款。”法官介紹,此案中,被告人王某希望通過社會吸收存款,取得自己的經營資金。但是她並沒有明確的經營項目,完全是靠“騙新還舊”的形式。
  (本報記者劉曉群)  (原標題:熟人“回籠資金”騙了70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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