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黃 偉)26日,財政部網站發佈了《四部委確定第一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或區域名單》,28個城市或區域成為首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涉及21個省、市、自治區。被業界寄予厚望、經濟基礎好的江蘇卻意外無一入選。
  省經信委相關人士昨日下午表示,江蘇未能入圍非常遺憾。去年,我省已確定南京、蘇州、南通為全省首批新能源汽車應用試點城市,要求到2015年底前各自推廣應用1000輛以上新能源汽車,其中純電動汽車超過50%。今年9月,財政部等四部委出台新版補貼方案,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均可推廣應用,我省將常州、揚州、鹽城納入省級試點範圍。
  業內人士坦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主角是地方政府,由於車輛價格較貴,各地積極性並不高,推廣未達到預期進度,直接影響了此次國家的評審。“現屆政府不願花大錢購置新能源汽車留給下屆政府用,這種短視行為使得新能源汽車推廣很困難。”揚州亞星一位負責人表示,他們與地方政府談推廣工作時常常碰壁。
  比如,一輛純電動公交車售價在150萬元左右,省、市財政分別補貼20萬元、30萬元。按日均行駛300公里計算,電動公交車1公里1度電,運營成本240元左右;燃油車耗費120升柴油,運營成本870元左右。這樣下來,電動公交車每天省下630元左右運營成本,5年就是110萬元左右,燃油公交車售價恰恰就比電動公交車便宜100萬元左右。“電動公交車5年就能賺回這100萬元差價,第六年、第七年收回財政補貼,此後還將為公共財政省下大筆運營費用補貼,環保收益更是明顯。”上述負責人坦言,六七年地方主要領導都要換一兩任了,哪會算這麼長遠的賬。
  另外,相比浙江、廣東等地,我省現有省級試點城市的推廣模式還不夠創新,也使得應用規模難提高。目前,杭州等地通過租賃等市場化手段化解了前期投入大的難題,深圳則將汽車產業發展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結合的比較好。
  考慮到生態環境壓力與日俱增,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已寫進省政府近期出台的多個意見和規劃。我省正在修訂方案,申報第二批試點城市。參照獲批的第一批試點城市,可能以城市群的模式在蘇南地區跨市運營新能源汽車,拓寬應用渠道。  (原標題:我省城市無緣新能源車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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